抚顺市朝鲜族第一中学服务承诺
一、单位名称
抚顺市朝鲜族第一中学
二、服务承诺
1、自觉遵守宪法和各项教育法规,规范教育行为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,廉洁自律,依法治教。
2、爱岗敬业。忠于职守,自觉以教书育人为己任。努力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有关要求,认真钻研业务,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。
3、注重师表。自觉维护教师形象,说文明话,办文明事;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,在校园内不着奇装异服,不浓妆艳抹。做到穿着整洁大方,举止文明有度。
4、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,不参与赌博,封建迷信、邪教等活动,不登录淫秽网站,不观看淫秽书刊音像。
5、关心爱护善待每一个学生,要尊重学生人格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不准私自将学生撵出课堂或停课。
6、尊重家长,认真听取家长意见。不得指责和训斥家长。
7、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做到政令通畅。禁止教师对自己教育对象进行有偿家教和带有营利性质的活动,
8、不准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,不准私自立项收费和超标准收费,不得接受影响公正形象的宴请。
9、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倡导正确的舆论,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。
三、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: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实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追究制,根据情节,分别给予限期整改、没收非法所得、停课、停职处分,直至交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:
1、教师乱订教辅读物的;
2、教师不按规定,私自乱收费的;
3、不按课程计划教学的;
4、在考务工作中失职或作弊的;
5、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;
6、课下从事有偿家教的;
7、学校教职工中出现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的。
第一次违诺,若其承认错误态度诚恳,情节较轻,没有造成较大后果和影响者,以批评教育为主;对态度恶劣或造成影响和后果严重者,予以严肃警告或经济处罚。
第二次违诺视其情节予以严重警告和经济处罚。对缺乏职业道,严重违背教育规律和学校规章制度,造成严重后果及影响者,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分、经济处罚和待岗处理。
第三次发生严重违诺者,除层层追究责任外,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下岗或解聘处理。
所有违诺事项均将被记录在师德档案中,并在年度考核和晋职中作为重要依据。
四、便民服务电话: 7672886
五、监督电话: 7573300
六、办公地址: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5号
七、网址: http://www.fscyz.com
八、邮编: 113006
九、电子邮箱: fsscyzbgs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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